(中央社台北11日電)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由於羈押期即將屆滿,法官詢問被告王景玉意見。王景玉表示,自己已承認犯罪、會改,且有教化可能、想跟被害家屬道歉,希望不要被押。

外號「小燈泡」女童3月突遭持嘉義縣民雄鄉媽媽手冊贈品剁骨刀的王景玉從後方猛砍頸部,導致女童身首異處,當場死亡。士林地檢署5月偵結,認為根據榮總精神鑑定報告,王男犯案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無法辨識自己行為能臺北市北投區美語補習班力,因此依殺人罪嫌起訴,建請求處極刑。

士林地院今天開庭,王景玉向法官表示自己承認犯罪,「我會改」,是個有教化可能的人,希望法官判輕一點,讓他向被害人道歉。

王男律師指出,王景玉單獨犯案、無共犯,無勾串、滅證可能,加上經濟環境不好,沒有能力脫逃。另以王男有「思覺失調症」,依精神衛生法規定,應該協助王就醫,建請法官裁定住院治療。

公訴檢察官則請法院裁定延長羈押。法官諭知候核辦,9月9日新北市三峽區托兒所補助雲林縣東勢鄉寶寶手冊贈品2016>新北市泰山區幼兒美語教學傳喚醫師到庭說明。10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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